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阳光城MTN001”中期票据未按期偿付,存续规模14.70亿元,应付本息15.75亿元,公司承诺制定偿付方案并保持沟通。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临流动性紧张,逾期债务本金达640.56亿元,诉讼案件涉及金额558.99亿元,正与金融机构谈判,财务影响尚不确定。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北京金融法院强制执行7.68亿元,显示出公司在金融借款合同方面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截至12月17日,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646.96亿元,同时面临累计新增执行案件金额2.29亿元。公司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方案。
截至公告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有具体的兑付安排计划。为妥善处理债券兑付事宜,公司将与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响应其诉求,并落实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决议。
最近180天内,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存在17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59亿元人民币。
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64.63亿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10月28日至29日期间新增了3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的执行标的总额高达11.53亿余元。
“20阳光城MTN002”债券发行规模7.5亿元,债券期限3+2年,票面利率6.8%,应付本息金额7.86亿元;“20 阳光城MTN003”债券发行金额16.5亿元,债券期限2+2年,票面利率6.8%,应付本息金额16.9亿。
其中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为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为164.63亿元人民币。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三笔公司债券,即“19阳集01”、“19阳集02”与“19阳集03”,均已出现违约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按时偿付SUNSHI7.87509/04/24票据的本息。该票据已于9月3日从交易所摘牌。
截至2024年8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金额共计24.48万元的债务问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正面临股权质权纠纷案,该案件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以5亿认购“21福建阳光SCP001”及以2.5亿认购“21福建阳光SCP003”两项债券,均因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原告要求福建阳光集团提前回购,福建阳光集团未能履行而被起诉。
招商银行作为存续期管理机构,发布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的处置进展公告。
公告披露,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该票据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3月11日)立即到期应付。但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加速到期兑付日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7阳光城MTN001”不能按期偿付本息约15.75亿元。截至公告日,阳光城集团暂无本期债券的最新兑付计划。
风险信息显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存在17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61亿元。